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通知)

沪建定(97)第071号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筑工程地下钢管支撑预算定额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鉴于目前建筑工程采用地下钢管支撑工艺已日趋成熟,经测定,现将建筑工程地下钢管支撑补充预算定额予以发布,并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 本定额分土建和吊装费用,土建费用(包括租赁费)按土建上部结构工程类别费率计取,吊装费用按大型机械吊装工程费率计取。

二、 本定额钢管支撑租赁费为定额直接费(以吨·天计),市场租赁费作主材补差。

三、 本通知自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凡已签订合同或协议中对此已明确的仍以原合同或协议为准,不作调整。

四、 本通知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八日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4-30 14:35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