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公路工程静钻根植桩补充预算定额(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静钻根植桩工艺已在我市公路工程中开展应用,为规范静钻根植桩的计价行为,现将静钻根植桩补充预算定额(试行)予以发布,并作如下说明。

一、定额说明

(一)静钻根植桩定额包括成孔、注浆、植桩、送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按成品桩考虑;

(二)定额中未包括接桩、管桩填芯,可按公路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三)钻孔产生的渣土和泥浆,其外运及处置另计;

(四)定额已考虑注浆充盈量因素,不另行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成孔工程量按成孔深度乘以成孔截面积以“m3”计算;成孔深度为原地面至设计桩底的长度,设计桩径是指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竹节外径。

1、扩底以上部分成孔工程量 =(成孔深度-扩底高度)×{(设计桩径+10cm)/2}2×π

2、扩底部分成孔工程量= 扩底高度×(扩底直径/2)2×π

(二)注浆工程量由扩底以上部分和扩底部分组成,其中:

1、扩底以上部分注浆工程量=(设计桩长-扩底高度)×{(设计桩径+10cm)/2}2×π×0.3

2、扩底部分注浆工程量=扩底部分成孔工程量

(三)植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以“m”计算。

(四)送桩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原地面自然标高+0.5m,以“m”计算。

三、本定额有关费用计算与《上海市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配套使用。

四、本定额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本定额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上海市公路工程静钻根植桩补充预算定额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2014年4月21日 < /P > < /P > < /P >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4-30 13:13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