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沪建标定【2004】第041号

关于发布《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0)》电梯维修分部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0)》电梯维修分部补充预算定额(试行)予以发布。

本定额适用于住宅房屋电梯维修、改造工程,不适用住宅房屋安装电梯工程。即:适用于房屋高度30层以下和电梯运行速度2.5m/s以下的电梯维修、改造工程。

本通知自二○○四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本定额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0)》电梯维修分部补充预算定额另发。

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二○○四年七月二日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4-30 11:23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