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
沪建定(98)第056号
关于发布《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结构加固预算定额》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结构加固预算定额》予以发布。
本定额为《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的补充定额,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改建工程、扩建工程中的结构或抗震加固工程,费用标准执行《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费用标准》。
本通知自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凡已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中对此已明确的仍以原合同或协议为准,不作调整。
本定额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注:《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结构加固预算定额》另发。
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