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需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按下表所列系数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
虚方体积 |
天然密实体积 |
夯实后体积 |
松填体积 |
1.00 |
0.77 |
0.67 |
0.83 |
1.30 |
1.00 |
0.87 |
1.08 |
1.50 |
1.15 |
1.00 |
1.25 |
1.20 |
0.92 |
0.80 |
1.00 |
2.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挖土深度按图示槽、坑底至设计室外地坪计算。
二、挖地槽、地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地槽、地坑、土方的划分:
凡图示槽底宽在3米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地槽。
凡图示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的为地坑。
凡图示槽底宽3米以外,坑底面积20平方米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0毫米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2.挖地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间净长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人地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4.挖管道、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包括检查井)计算,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表计算。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但铺设铸铁给水管道时,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管、沟底宽度尺寸表
管径(毫米) |
铸铁管、钢管 |
PVC-U管 |
50~75 |
0.60 |
- |
100~200 |
0.70 |
0.90 |
250~350 |
0.80 |
1.00 |
400~450 |
1.00 |
1.30 |
500~600 |
1.30 |
- |
700~800 |
1.60 |
- |
900~1000 |
1.80 |
- |
1100~1200 |
2.00 |
- |
1300~1400 |
2.20 |
- |
三、人工平整场地为建筑场地就地挖、填土方厚度在士300毫米以内及找平。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计算。
四、放坡及支挡土板,按下列规定计算:
1.挖地槽、地坑、土方需放坡时,按下表计算放坡系数(放坡起点为基坑底):
名称 |
挖土深度(米以内) |
放坡系数 |
挖土 |
1.5 |
- |
挖土 |
2.5 |
1:0.5 |
挖土 |
3.5 |
1:0.7 |
挖土 |
5.0 |
1:1.0 |
采用井点抽水 |
不分深度 |
1:0.5 |
2.计算放坡和支挡土板挖土时,在交换处所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3.挡土板工程量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4.凡放坡部分不得计算挡土板工程量。支挡土板或打钢板桩等各类围护措施部分不得汁算放坡工程量。
五、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下表计算:
名称 |
每边增加工作面宽度(毫米) |
砖基础 |
200 |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
150 |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
300 |
地下室底板 |
800 |
地下室埋超深3米以上 |
1800 |
注: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每面增加100毫米计算。六、机械挖有桩基土方时,分别按1米(混凝土桩)、0.5米(钢管桩)、3米(钻孔灌注混凝土桩)乘以基坑底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若有放坡按放坡计算规则)。
七、回填土按夯填和松填分别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一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实物体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的外形体积)。
2.管道沟槽的回填土,管径500毫米以内时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3.室内回填土按主墙间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4.余土或取土的工程量按下列方法计算:
余土运输体积=挖土量一回填土量
式中计算结果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八、场地机械平整、碾压按以下规定计算:
1.原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填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九、机械土方运距按下列方法计算:
1.推土机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距:按铲土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米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堆放地点)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十、地基强夯工程量按波及外包面积,即指设计图纸最外围点夯轴线加其最近两轴线的距离所包围的面积计算。
十一、基坑钢管支撑工程量按钢管重量以吨计算。
1.钢管支撑中的十字接头、活络接头、钢箱梁围令、H型钢围令及为加强基坑钢管支撑稳定性而设置的八字斜撑分别按其重量并人钢管支撑。
2.地下钢管支撑和钢围令安装时所需的包箍铁件及搁置点所用铁件按其重量套用零星铁件定额。
十二、余桩在0.5米以内为凿桩,0.5米以外为截桩;截(凿)混凝土桩均按实际截(凿)的根数计算。
十三、基坑降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基坑明排水按每口井(指集水井)计算;集水井抽水按每口井×天计算。
2.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分不同深度,井管的安装、拆除以根计算;井管的使用以套、天计算。
3.真空深井泵降水分不同深度,安装、拆除以每口井计算,使用以每口井×天计算。
4.井点套组成:
轻型井点按50根以内为一套;喷射井点按30根以内为一套。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无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一1.6米,喷射井点管距2一3米确定。
5.井点、井管的使用应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使用天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天数计算。
十四、逆作法施工:
1.人工暗挖、手推车运土、反铲暗挖、龙门架取土均按土方体积计算。
高度:地下室垫层底至地下室暗挖首层板底;
面积:地下连续墙内侧水平面积。
2.砼垫层凿除按设计图纸以体积计算。
3.桩柱、复合墙;
砼:按施工方案图以体积计算;
模板:按设计图硷接触面计算;
钢筋:按施工图及操作规范按吨计算、
4.格孔柱硷凿除按施工方案以体积计算。
5.桩、柱、连续墙表面凿除按实际凿除面积以平方米计算。